
通常建议在6-8周开始检查为宜,在发现早孕时进行第一次孕期检查。
通常建议在6-8周开始检查为宜,在发现早孕时进行第一次孕期检查。
在孕妇怀孕20-36周前,建议每个月检查一次,37周以后,建议每周检查一次,如果是高危孕妇,建议在遵照医生的指导增加产检的次数。
确定怀孕后大致产检的安排主要是:怀孕6周左右(停经40天左右)做第一次的产检;在9-13周(最好在11-13周)做第二次产检,主要做早期唐氏综合症筛查;16-18周做第三次产检;22周左右做第四次产检,做彩超排除胎儿畸形;28周左右做第五次产检;32周左右做第六次产检;36周以后每周进行一次产检。以上是最新的规范化的产检流程。以往对于产检时间间隔的规定则是:28周以前,每四周进行一次产检;28-36周之间是每两周进行一次产检,36周以后,每周做一次产检。其实这两者并没有太大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