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单独二胎准生证,首先要求符合“单独二胎”生育政策的夫妻持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婚育情况证明》和独生子女身份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子女拟落户地的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5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办理单独二胎准生证,首先要求符合“单独二胎”生育政策的夫妻持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婚育情况证明》和独生子女身份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子女拟落户地的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5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胎准生证,即二胎《生育证》,需按照生育第一胎的手续来办理,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二胎准生证有效期同第一胎一样为半年至一年。办理条件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八种情况的已婚育龄夫妇所需材料申请人持《计划生育服务证》(以下简称《服务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以下相关特殊情况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1、第一个子女属病残的,请提供《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和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 2、再婚申请再生育一胎的,请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协议书原件须要办理离婚机构盖章)。再婚前生育有小孩的请带小孩出生证、准生证、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请提供市级医院出具的不孕证鉴定,以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 4、独生子和独生女结婚的,请提供夫妻双方各各自的《独生子女证》及双方父母单位和户籍地街道(镇)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夫妻一方在
您好, 二胎准生证办理的一般程序为:首先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并填写《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然后分别报男、女双方所在的单位审查。再移交乡级计生办审批,移交县计生办。县计生局受理后在二十日内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将意见填入到《申请审批表》及时下达批复,签发《二胎生育证》。不符合生育条件的,要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