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该有罪,女人啊,要学会保护自己
应该有罪,女人啊,要学会保护自己
一、从法律方面来讲,权利和义务一直都是统一的,不能说性是丈夫的权利、妻子的义务,这应当是双方互为权利义务的。而且法律不仅仅是规定了许可的行为,也有规定不许可的行为,这才是合理的,比如顾客可以拒绝商家的附带条款。在这个案子里,妻子不愿意,这也应该算是一种拒绝的权利,做丈夫的怎么可以只想行使权利而没有义务呢?二、法律之外也不外乎是人情,或许在目前的法律上,丈夫没有罪,但是在伦理道德上,他绝对是有罪的!法院这样的判决,会不会是树立了一个不好的榜样呢,会不会间接的导致更多类似的案件出现呢?前段时间新的婚姻法解释也是引起了很大风波,真的希望法律在制定时就能想的更全面一些、更有人情味一些,希望尊重妇女,不仅仅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