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北京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医疗费的报销规定如下: 1、按照定额、限额支付 2、产前检查费按照以下限额标准支付:妊娠1至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470元;妊娠1至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750元;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1200元。 3、生产时的医疗费用按照以下定额标准支付:(1)顺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2)剖腹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900元。
您好,北京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医疗费的报销规定如下: 1、按照定额、限额支付 2、产前检查费按照以下限额标准支付:妊娠1至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470元;妊娠1至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750元;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1200元。 3、生产时的医疗费用按照以下定额标准支付:(1)顺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2)剖腹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900元。
您好,广州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异地分娩报销生育医疗费的规定如下:办理条件:1、参保职工在境内异地分娩休产假; 2、参保职工在工作单位异地分支机构所在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由用人单位填报审批表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生育医疗费由职工个人先垫支,出院后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发票原件等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符合生育医疗支付项目的费用,定额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结算。
您好,外地人和本地人在报销生育保险时,流程都是差不多的。(1)女职工在怀孕后、流产或者是计划生育手术前,可以由用人单位或者是街道、或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的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2)在工作人员核准后,会签发医疗证。(3)携带相关的材料到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核准后就会支付生育医疗费和津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