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就是98 30=128啊?

一般来说,产假应该是90天,晚婚晚育加15天,剖腹产加15天,如果男方的晚婚晚育假可以调配给女方,那么再加15天~~除了男方的晚婚晚育假,其余不需要假条~~ 祝亲一切顺利啦~~
一般来说,产假应该是90天,晚婚晚育加15天,剖腹产加15天,如果男方的晚婚晚育假可以调配给女方,那么再加15天~~除了男方的晚婚晚育假,其余不需要假条~~ 祝亲一切顺利啦~~
产前15天,前后75天算产假,晚婚晚育的多加15天。
你好!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法律规定产假最少98天,最长178天,其中基本产假98天,剖腹产或难产增加30天,符合规定的晚育增加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