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女性禁吃避孕药,服用避孕药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0-07-16    作者:起跑线小编

哪些女性禁吃避孕药

哪些女性禁吃避孕药

有些朋友笑称,“我孩子都生完了,避孕药这些副作用就不用像孕前这么小心翼翼了。”这说法有道理吗?一般而言,凡是身体健康的已婚育龄妇女均可使用避孕药,但处于下列情况的妇女不宜使用口服避孕药:

1、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不宜服用。因为进入体内的避孕药都在肝脏进行代谢,经肾脏排泄,如果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使用,将会增加肝、肾负担。

2、患有心脏病或心功能不良的人不能使用。避孕药中的雌激素能使体内水、钠等物质滞留,会加重心脏负担。

3、有高血压的妇女不宜使用。少数妇女用药后会使血压升高。

4、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使用。由于服用避孕药后,可能会使血糖轻度升高,使隐性糖尿病变为显性,故对患有糖尿病的女性会产生不良影响。

5、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妇女,在没有治愈前,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药。

6、乳房良性肿瘤、子宫肌瘤以及各种恶性肿瘤患者不宜使用,以免对肿瘤产生不良影响。

7、过去或现在患有血管栓塞性疾病(如脑血栓、心肌梗塞、脉管炎等)者不能使用。避孕药中的雌激素,可能会增加血液的凝固性,会加重心血管疾病的病情。

8、患慢性头痛特别是偏头痛和血管性头痛的妇女不宜使用,否则会加重症状。

9、过去月经过少者,最好不用。长期使用避孕药可使子宫内膜呈萎缩状态,更会减少月经量。

10、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避孕药可使乳汁分泌减少,并降低乳汁的质量,还能进入乳汁,对哺乳儿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产后避孕要慎重 十大女性不可吃避孕药

服用避孕药的注意事项

服用避孕药的注意事项

无论是什么药物,服用前都得认清注意事项,才能保证安全至上。那么,服用避孕药的注意事项是哪些呢?

1、服用各种避孕药必须养成准确、按时、按量服用的良好习惯,不可随意改变或延长服药时间。不要漏服、迟服,发现漏服应于次日补服,否则易造成不规则出血或避孕失败。

2、避孕药应妥善保存,避免小儿误服。药片如果受潮、溶化或糖衣层磨损、压碎时,都不要服用,以免影响避孕效果或造成阴道出血。

3、长期避孕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服药期限通常短效药6--7年,长效药3--4年为宜。探亲避孕药每年不超过2次。可与其他避孕措施交替使用。

4、凡患急、慢性肝炎,肾炎、肿瘤,糖尿病,血栓性疾病,心脏病,严重高血压患者,均不可服用。

5、产后半年内,哺乳期或年龄在45岁以上的妇女不宜服用。

6、服药期间受孕应中止妊娠。要求生育时应停药半年后再孕,以防生育畸形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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