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市民申请单独二孩仍被要求结扎

时间:2014-04-11    作者:起跑线
 省卫计委: 坚决制止二孩办证时签结扎协议

  

  多位市民投诉有基层单位仍要求签结扎协议

  ■统筹:新快报记者 黎秋玲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黎秋玲 于杨 卢佳 谭欢 占文平 通讯员 粤卫信 周密

  省、市计生部门多次强调,办理广东“单独二孩”政策,不能强制居民进行结扎。近日,仍然有花都区、海珠区、白云区等居民向新快报记者反映:“办证时被要求签订结扎协议,不签不能领证。”

  针对近期群众反映的申请再生育要求签结扎承诺书一事,昨日,省卫计委召开专门会议,强调要坚决制止这种做法,只要符合条件就应批准生育二孩,不能增设附加条件。

  市民称不签结扎协议不能办证

  前日上午,广州花都区刘女士带齐资料和《再生育一孩申请表》前往居委会盖章。居委会盖完章后拿出一份协议给她签,刘女士说:“上面让我选择产后 首先结扎,不签就不能办证”。日前,新快报曾对此进行过相关报道,省、市计生部门均表示“该做法不符合规定,不得强制居民结扎。”刘女士与居委工作人员理 论,但该工作人员表示:“没接到上级通知,如果你身体不适合结扎,也不强迫,那就要求你老公去结扎。”后来,刘女士将居委会做法投诉到花都区计生局,工作 人员称:“身体健康,就必须首行结扎。”对于居委会“不签订结扎协议就不办证”做法,该局只是含糊表示,他们管不了,可以到上级部门去投诉。

  白云区“单独妈妈”杨女士也有同样的遭遇。杨女士说,她去居委会申请时,也被要求签订一份诚信计生合同,其中一条称:“合法生二孩的,产后42日内夫妻一方必须要结扎,否则按照计划生育相关法规处理。”居委会工作人员称,不签就不给发准生证,孩子也不能入户。

  准备拿证又被要求承诺结扎

  昨日,海珠区张女士(化姓)告诉记者,她申请程序已经走完准备拿证前,“街道工作人员给了一个协议我,说领证的时候,要签好交回来,不然不能领。我回家一看,就是要求承诺要结扎。”

  据该女士提供的“协议”显示,这是一份计划生育合同书,要求申请人在生育二胎180天后“首选”结扎措施,如身体原因不结扎,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我身体好就必须结扎吗?避孕的方法有好多种,选择权应该在我。如果我以后不兑现这合同,会有什么后续问题,比如影响孩子上户口或自身工作吗?”她说,希望计生部门事前把后续问题说清楚,好让妈妈们决定生或不生。

  ■对话

  记者以居民身份致电花都区计生局,一位工作人员称不是你想不结扎就不结扎

  针对花都区居民反映的问题,昨日下午,记者以居民身份致电该区计生局,一位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的咨询。

  问:省里都要求不得强制结扎,居委会却要求我签订结扎协议,不同意就不给我办证,你们能管管吗?

  答:《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4条规定是“首选结扎”,根据该条例的解释,“首选”是鼓励、提倡,但必须明确,首选的标准不是单纯以育 龄群众的个人意愿为转移,而是需要综合考虑避孕方法的优缺点及国家政策因素,客观地进行选择,因此首选的避孕方法具有指导性、优先性及相对排他性。

  问:也就是说不是你说不想结扎就行的。

  答:对。这是省里的相关政策,基层部门只是执行。

  问:那《条例》中有说不首选结扎就不给办证吗?

  答:这倒没有。

  问:你们有无关注到省里近期在媒体上的表态?

  答:我们只是按照政策执行。如果不满意我这个回复,可以去投诉。

  严禁增设附加条件 严禁刁难群众

  省卫计委强调:

  针对近期群众反映的申请再生育要求签订结扎承诺书一事,4月10日,省卫生计生委召开专门会议,强调要坚决制止这种做法,只要符合条件就应批准生育二孩,不能增设附加条件。

  省卫计委要求,全省各地要按照“城乡一体、一步到位”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不分户籍、不分地域、不限年龄,统一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各镇街人 口计生工作机构,不得以未接到上级通知、未出台操作指引等借口,拒不受理群众的再生育申请。对政策实施前已经怀孕的“单独”夫妇,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要开辟补办再生育审批的“绿色通道”,做到快接快审快批。在严格按照《条例》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办理“单独”夫妇再生育审批工作的基础 上,认真执行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便民维权制度。对核查独生子女身份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据当事人的承诺办理,保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省卫计委强调,在《关于做好全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中已经明确提出:在审批过程中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增设附加条件、严禁刁难群众。对 于近期媒体报道的个别地方要求群众一并签订结扎承诺书一事,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做法要坚决制止。“只要群众符合规定条件就应该批准生育二孩,不能搞附加 条件,不能乱加码,不能搞捆绑式管理。”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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