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关心、帮助、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鼓励他们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是控制艾滋病传播的重要措施。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是疾病的受害者,应得到人道主义的同情和帮助。
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可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传染病医院或设有传染病区(科)的综合医院,接受免费抗病毒药物治疗。
各级政府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并积极扶持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开展生产活动。
地方政府要通过多种途径,开展艾滋病遗孤的心理康复和提供免费义务教育。
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歧视不仅不利于预防和控制艾滋病,还会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是预防控制艾滋病的重要力量,应鼓励他们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家庭和社区要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营造一个友善、理解、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帮助他们采取正确的生活态度、改变高危行为,并为他们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创造条件。
10. 艾滋病威胁着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家庭,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稳定,预防艾滋病是全社会的责任。
我国艾滋病的流行已进入快速增长期,处在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的临界点。如不能及时、有效地控制,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民族兴旺带来严重影响。
我国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艾滋病防治决不只是卫生部门的责任,必须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预防控制机制,形成有利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非政府组织是艾滋病预防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重点人群宣教、高危人群干预、感染者和病人关怀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公民应积极参加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学习和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避免危险行为,加强自我保护,并把了解到的知识告诉他人。
在青少年中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拒绝毒品的教育,进行生活技能培训和青春期性教育,保护青少年免受艾滋病/性病和毒品的危害,是每个家庭、每个学校、每个社区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