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质疑毕业后标准突提高不能办学位 校方:做法符合政策(2)

时间:2016-11-05    作者:小波

  校方:做法符合政策

  对于学生所反映的问题,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一位负责申报学士学位的工作人员11月1日告诉记者,今年制定70分的标准是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文件《关于做好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鲁学位【2016】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不再统一组织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考的通知》(鲁学位办【2016】1号)的文件精神。

  根据该学院提供的上述第一份通知,其中明确 “本科段各门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

  该名工作人员还对记者说,今年已有很多人面临这种情况并向她咨询过,但其拒绝透露具体人数。

  同日,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郭玉峰进一步就该问题向记者解释:“

  往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都会单独下一个文件,针对自考考生,说明达到65分就可以。但是今年这个文件没有下,于是我们就和山东大学一样,执行了省学位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70分的要求。”

  “过去我们按照65分没有错误,今年我们按照70分也没有错误,或者说都符合政策。”郭玉峰表示。

  11月2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学考试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制定70分的标准完全没有错,因为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鲁学位【2016】1号)的文件要求就是应该70分。

  上述通知同时指出,进一步落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办学自主权,各学位授予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学位授予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自主确定参加外语考试和申请学位学生的范围。

  这名工作人员说,往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考虑到参加自学考试的学生通常会遇到学习比较困难的情况,所以下发说明,明确达到65分就可以(授予学士学位),但是今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下发文件说明,授予学位的标准学校由学校按照上述文件精神自己制定,且特意强调了学校作为授予单位的办学自主权,所以就没有再下发65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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