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撤销136万补偿后 疫苗致瘫少年共获偿120万元(5)

时间:2016-12-01    作者:小波

  没有和王红军商量,卫生局直接对疫苗企业作出处理决定,补偿25万元

  2014年3月,王红军找到了霍城县卫生局。他原以为,有了鉴定,事情会好办得多。

  群里的一些家长暗暗觉得可能没这么顺利。

  直到今天,王红军捏着霍城县卫生局两页纸的处理决定,依然一肚子怨气,“没有和我商量,卫生局直接就对疫苗企业作处理决定了”。

  按照这份处理决定,王红军家可以拿到残疾生活补助费25万元,医疗费用凭据支付,伤残用具凭医疗机构的证明计算。

  苟先芬也从贵州当地卫生部门拿到了一份补偿协议。不同的是,卫生部门曾与她协商,双方最终签订的是协议,而不是单方作出的决定。小孩病情相近,她获补偿133万元。

  从未进过法庭的王红军,此刻被推到诉讼的起跑线上。

  彼时,儿子病发快两年,王红军的葡萄仿佛也受到疾病感染,显现颓势。2014年除夕,王红军从新疆跟车到福建,处理2013年来不及卖的葡萄。他记得,还没出新疆,司机就下车放了一串鞭炮庆祝过年。

  此行王红军共拿到10万元,除去3万元车费,2.7万元冷库钱,入场费7000元,还有3万元是代别人卖的,七七八八扣下来,自己只剩两万元多了。

  “2014年更不行了。”王红军叫苦,葡萄卖价继续下跌,他连农药钱、化肥钱都欠着。

  葡萄好像真的和他较上劲了,那两年,每卖一回,几个月后儿子的腿就骨折一次。他猜,可能是骨头变脆了,儿子上身移动的时候伤了腿;他又自责,是不是给儿子翻身擦洗的时候太用力,扭到了骨头。

  这些猜测没有结论,每一次,他只能眼睁睁看着儿子的腿肿起,再送到医院打钢板。打了两轮之后,儿子的腕、膝关节像卡住一样,任王红军怎么摇也动不了。

  2014年秋天降临的时候,这个农民收获了人生中的第一份判决书。霍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红军家共可以获得120万元补偿和补助。该金额比县卫生局的决定多了数倍。

  王红军觉得太少,上诉;企业觉得太多,也上诉。

  2015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裁定,一审判决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2015年7月,霍城县法院一审再次判决王红军获得补偿补助136万元。

  “算了,就这样吧,先给孩子看病吧。”王红军决定不上诉了。

  企业上诉了。他们认为,自己生产的疫苗合格且经过国家批准,不存在过错。

  他们还有一个理由是,行政机关已作出处理决定,如果法院也判决,将出现一个纠纷产生两个发生法律效力文书的局面,“但两个结果的赔偿金额相差达4倍之多”。

  事情还在拖着。法庭之外,每当王红军看到医疗广告,无论扎针还是敷药,总会多瞧两眼。一家医院曾说推出了针对脊髓炎的“干细胞疗法”,王红军跑过去,问:“能不能我把钱掏了,你保证小孩恢复部分功能,哪怕大便或者小便恢复正常?”

  “没保证。”

  “那多少钱?”“十几万。”

  “如果都没效果,退不退钱?”“不退。”

  他本想多问会儿,但算了算家里的钱,还是默默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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