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大家一起来帮助王子豪”
经过多次植皮后,王先生已从重症监护室转到普通病房,身体慢慢好转。得知儿子为自己割皮后,他心疼得直掉眼泪。
如今,王子豪割皮救父的事迹已在襄阳市二十中传开了,校长雷俊表示:“这孩子的行为非常感人,学校将发动大家一起来帮助他,关爱他。”
班主任柯老师号召大家为王子豪一家书写祝福语,并拍下发给王子豪爸爸,鼓励他战胜病魔。王子豪回校后,同学们在下雨时争先恐后为他打伞,生怕雨水影响他的伤口愈合。热心同学还成立了“王子豪帮扶小组”,把笔记借给他、陪他散心。各科教师也利用空余时间,辅导他落下的学业。
襄阳市樊城区委相关人士表示,这种大孝至爱的父子真情感人至深,该区正在为王子豪申报“襄阳楷模”称号。
小小年纪两度割皮救父,襄阳学子王子豪的行为令人感动。
但同时,人们疑问:13岁还属于未成年人,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吗?
对此,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敏解释,13岁少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既有一定的自我意识能力,但同时又不能完全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只能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袁敏认为,王子豪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本人强烈要求,监护人母亲同意,实施专业手术的医院接纳,其行为在法理层面不应反对,在道德层面应予褒扬。
记者还了解到,2015年9月,四川内江市东兴区村民汪夕勇被烧伤,其8岁的儿子及6岁的女儿,曾共同割皮救父,演绎了人间真情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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