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热是由用药引起发热,它是临床常见的药源性疾病,药物过敏(又称为药物过敏症)反应是最普遍的机制。药物热表现有恶寒(或寒战)发热,热型有弛张热、稽留热或微热。还可伴有周身不适、头痛、肌肉疼痛、关节痛、淋巴结肿痛和消化系症状等,继而出现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等。
药物热与一般感染性发热不同,它的特征如下:如果是首次用药,发热可经7~10天左右的致敏期后发生;再次用药发生的药物热因为发生的快,容易联想到与用药有关;药物热一般是持续的高热,常达39℃~40℃。但发热虽高,患者的一般情况尚好,与热度不成比例;应用各种退热措施(如退热药)效果不好;但如停用致敏药物,有时即使不采取抗过敏措施,体温也能自行下降。
哪些因素可以引起药物热?这从主要从生产和使用两个角度来了解药物热产生的原因。
1、药物在生产、运输或使用过程中,混入了外源性致热源。
2、给药的特殊途径所造成。如静脉推注或输入药物,某些人可引起静脉炎而发热;肌肉注射也可因为引发局部无菌性脓肿而导致发热。
3、与药物本身的药理作用有关,多因药物造成病原体短期内大量死亡,或者病变组织迅速崩解,释放出的毒素刺激机体而引起体温上升。
4、某些药物影响了宝宝体温的调节机制。如苯丙胺、可卡因、麦角酰二乙胺等,直接影响体温调节中枢引起发热。
5、个别宝宝本身有先天性生化代谢缺陷。以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陷者为例,常可因使用伯氨喹啉等药物,引起溶血性贫血与发热。
6、药物过敏,又称为药物过敏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