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国家给予在职妊娠女性的一种权利,根据国家规定,职业女性怀孕后可享受一定的产假休息时间,并且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一种方式剥夺。那么,有关产假的相关规定,下面就让育儿小编来具体介绍一下吧。
▎有关产假的相关规定
(一)产假的时间规定
1.产假
2014年最新产假规定,顺产单胎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分别为产前15天,产后83天。难产或多胞胎增假半个月,多胞胎按胎儿个数增加,每多生一个增假半个月。晚婚晚育的则根据各地标准相应增假,部分地方可延长至4个月。
2.产检假
(1)女员工妊娠第一到六个月期间可享受一天的产检假,进行妊娠确定、产假检查、生育培训等。
(2)女员工妊娠第六个月及第七个月期间,可享受每月一天的假期。
(3)女员工妊娠第八个月期间可享受两天的假期。
(4)女员工妊娠九个月以上可享受四天的假期,但其中两天包含在预产假中。
(二)产假的待遇规定
1.保胎假期间,工资要按照病假的标准进行发放;
2.临产前的假期,工资应按照正常工资的80%发放;
3.产假期间可领取生育津贴;
4.哺乳假期若不超过6个半月,工资应按正常工资的80%发放,若超过6个半月则按70%发放。
(三)产假证件规定
女职工休产假需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准生证、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独生子女证等相关证明。同时规定如果产妇在孩子出生四个月内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明,则可在原来产假的基础上多享35天的假期。
▎产假有几种类型
(一) 必须享受的假
1.产前检查假
女员工在生产之前享有进行产假的假期,该假期应算在劳动时间中,而不能计为病假、缺勤等。
2.产前工间休息假
女员工妊娠满七个月即可享受每天一小时的工间休息假,同时不得安排夜班。
3.产假
最新产假规定,女员工可享受98天的产假,产前15天,产后83天。晚婚晚育、难产、多胞胎生育均可按照规定延长假期,用人单位不得干预。
4.授乳假
孩子一周岁之前,女员工还可享受每天两次,每次半小时的授乳假,该假可根据情况合并使用。
(二) 可以请的假
1.保胎假
保胎假需要医生开具相关的证明,待遇方面则按病假。
2.产前假
女员工妊娠达到七个月以上,可根据所在地的具体规定,由本人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后可请两个月的产前假。
3.哺乳假
女员工分娩之后,根据自身情况及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可享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可请六个半月的哺乳假。
▎可以享受产假的人群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所有女性职工在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存续的期间内,都享受产假的待遇。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对以往的有关规定做出了修正和更改,如以往的规定中提出,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的女职工的劳动保护的特殊规定,修正后的规定删除这一条款,提出不剥夺超生、未婚生育等女职工的产假权利,但是该规定指出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及企业的女职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