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年恶性杀人案改判无期 “未成年”不再是护身符

时间:2016-09-28    作者:小波

14岁少年恶性杀人案改判无期 “未成年”不再是护身符

  未来网北京9月27日电(记者 李盈盈)“对于多次实施犯罪的不满14周岁的青少年,在其年满14周岁之后又实施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时,以前的多次违法犯罪记录,可作为刑罚轻重的参考。”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反腐败教育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彭新林教授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若未成年人一贯表现差、屡教不改,以前有实施过多次违法犯罪记录的,当然可以在量刑时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未成年人变“杀人魔头”震惊社会

  日前,山东省东营市一所警察学院特警班的未成年学生扈强因持刀捅死同学曾被判有期徒刑17年,后来因检察院抗诉,日前,扈强被改判为无期徒刑。此案的改判结果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案子?杀人者是个什么样的孩子?什么情况下,14岁的孩子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3年12月1日,14岁的扈强持刀将同学捅死。同年7月,他持刀将另外一名同学捅成重伤的案子还在鉴定期。距离上次事发不足5个月,扈强再次持刀将同学捅死。

  2014年12月30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扈强有期徒刑17年。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日前,扈强被改判无期徒刑。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扈强把国家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政策当作他知法犯法的“护身符”。

  两次犯案都体现了扈强人身危险性大、可改造性差、主观恶性极深,且死者亲属强烈要求对其从重处罚,法院决定改判扈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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