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老人连盗两辆儿童车被拘 只是为满足孙子愿望

时间:2016-12-13    作者:小波

五旬老人连盗两辆儿童车被拘 只是为满足孙子愿望

▲嫌疑人盗窃儿童电动车(广汉警方提供)

  德阳12月13日讯(杨超 高龙 记者 周鸿)奶奶疼孙儿固然没错,但为了孙儿而去偷盗,这就不对了。近日,广汉一家母婴用品店两辆儿童车被盗,警方根据线索很快抓获了犯罪嫌 疑人,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名年过五旬的嫌疑人盗窃儿童车只是为“哄孙子”。今天,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广汉警方获悉,嫌疑人王萍已被广汉市公安局行政拘留。

  2016年12月6日晚上,广汉市新平镇孩子王母婴用品店正在打烊,老板苏芳总感觉店里的货物好像少了点,于是她和店员一起将货物清点了一遍,发现自己店内一辆甲壳虫型的儿童电动车和一辆儿童自行车不见了。意识到物品失窃后,苏芳到辖区派出所报了案。

  民警和苏芳一起查阅店内的监控录像发现,12月4日晚上7点过,一名中年女子带着一个孩子从孩子王母婴用品店门前经过,中年女子隔着玻璃向店内张望了一 阵,发现店铺中没有人看守。于是走进店内将摆放在门店左侧的一辆甲壳虫型儿童电动车拖到店门外。大约十分钟后,女子又回到店铺,张望一阵之后,进入店铺再 次将一辆儿童自行车偷走后迅速离开了监控视线。

  民警根据嫌疑人的衣着特征和行为判断中年女子应该是临时起意的作案,并且很可能就是住在附近的居民。于是民警提取了女子的正面肖像之后,迅速在辖区中进行 摸排走访。通过三小时的努力,在离苏芳店面不远的一个小区将中年女子王萍抓获,而被盗的儿童电动车和儿童自行车正摆在王萍家中。

  经调查,王萍主动交代了违法事实。原来王萍的孙儿看见邻居家的小孩都有电动车,一直想要一辆自己的电动车。当日,王萍经过该母婴用品店,看到店内无人,为了满足孙子的愿望就实施了盗窃。

  目前,违法行为人王萍已被广汉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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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惯偷10年间被抓了8次 屡靠怀孕逃避法律制裁

  2016年11月19日,利用孕妇的身份进行掩护,一女子在车站、地铁等公共场合扒窃,而被警方抓获后,又能以在孕期或哺乳期为由取保候审。近日,该女子虽是在第三次怀孕期间被抓,但最终没能逃过法律处罚,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31岁的阿美(化名)是四川人,长相清秀,在北京已经生活多年。一提起阿美,与她打过多次交道的民警和检察官都会摇头。东城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李骞说:“她10年来在北京的商场、公交车、地铁长期扒窃作案,先后被抓过多次,但基本每次都能逃避刑事打击。”

  原来阿美每次被抓时,都处于怀孕期或哺乳期。2005年11月12日,20岁的阿美第一次留下案底,在西单明珠商场先后对4个人下手,偷走4部手机,后被警察抓获,却因被查出怀孕而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2011年5月23日,阿美第二次被抓,这次她在公交车站盗窃了两部手机,但又因处于怀孕期被取保候审,再次逃脱了刑罚。此后的2012年3月、2013年6月、2014年2月和6月、2015年3月和10月,阿美都因单独或伙同他人盗窃手机而被警方抓获,但每次不是处于怀孕期间,就是处于哺乳期间,无法被看守所羁押。

  “从2005年到2015年,10年间怀孕3次,生了两个孩子,而今年9月出庭受审时,她仍然处于怀孕期。”检察官介绍。阿美自己交代,她把孩子都放在老家,自己和男友在北京生活,没有固定生活来源,主要以盗窃为业,基本每天都去偷手机。

  “很早就听说过怀孕期间盗窃即使被抓也不会被处罚,”阿美承认主要是为了逃避处罚,同时也可以利用孕妇的身份掩护自己行窃,因为人们不会对行动不便的孕妇产生防备,她可以挺着大肚子靠近人群伺机行窃。阿美没有老公,现在的男朋友是“90”后,也有盗窃前科。

  但怀孕并不能成为犯罪的护身符,犯罪分子终究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因阿美盗窃次数过多,东城检察机关没有放过她,对她提起了公诉。今年11月7日,阿美因犯盗窃罪被东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近年来妇女利用怀孕期间实施犯罪活动的案件多有发生,她们以为怀孕就可以逃避处罚,”检察官李骞说,虽然法律保护怀孕和哺乳期的妇女,不采取羁押等强制措施,但并不意味着怀孕就可以逃避处罚,违法犯罪的孕妇照样会被判刑。哺乳期满后也会进行收押。同时也提醒市民,要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孕妇或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身份进行违法活动,提高警惕,以避免财物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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