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超生即超出计划的生育。超生,源于一个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中华几千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超生”最直接面临的就是上户口的问题,那么,关于“超生”的上户口难题有新方案,下面就让育儿小编来介绍一下吧。
“超生”的上户口难题有新方案
“超生”的上户口难题有新方案
2010年11月1日起我国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昨天有媒体报道称“中国首次明确超生可入户”。广东省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昨天接受南方日报记者独家采访时澄清说,其实我国一直没有明文禁止超生人口登记入户,但同时必须依法依规对其父母进行处罚,包括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昨天有媒体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翼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为了做好人口普查工作,使那些超生的群众消除顾虑,公安部近日专门下发文件明确,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一些读者纷纷来电咨询:“这是否意味着超生的孩子可以不用交罚款就入户口了?”
记者从有关部门确认,公安部近期确已出台《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将于2010年5月15日至9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户口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对户口待定人员,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后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在8月31日前,要力争全面完成问题的整改,确需进一步调查的,也应在年底前完成整改”。
“超生”的上户口难题有新方案
“允许超生入户,这其实不是新措施,10年前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就有类似规定。”广东省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其实我国一直没有明文禁止超生的孩子登记入户,但要同时依照国务院和地方法规对其父母进行处罚,包括公职单位要给予开除处理,以及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记者了解到,平时各地对于超生孩子一般实行“先交罚款后落户”的做法,所谓“罚款”即“社会抚养费”,标准按照各地法规及生活水平从几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其父母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时一般需要出示计生部门证明。对于家庭困难者,社会抚养费可以申请分期缴纳。
超生要接受什么样的处罚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小编总结:“超生”的上户口难题有新方案,看完上文,相信大家心中都有答案了吧!“超生”不利于我们国家的发展,其实,生男生女都一样,而且现在二胎政策的开放,希望大家尽量不要超生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