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肺结核的病因主要由两大类。
第一个就是生物学原理。孕妇怀孕的时候会因为自主神经调节失调体内内分泌及代谢功能紊乱,免疫力也会下降;加上卵巢激素增加,肺呈充血状态;甲状腺功能亢进,代谢率增加;血液中胆固醇增高等,都是有利于结核菌在肺里的生长、繁殖的,这样就为孕妇肺结核发病奠定了基础。妊娠期孕妇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增多,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t淋巴活性降低,体内结核菌容易由淋巴系统扩散至血液循环,而引起结核播散,导致孕妇可能会有肺外结核。
第二个是妊娠对肺结核的影响。对于这个病因,很多人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妊娠对肺结核是有害的,会加剧病情以及导致病情复发,原因是因为妊娠早期出现的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反应,影响了孕妇的进食与营养。同时妊娠期孕妇脏器负担加重,能量消耗增加,婴儿缺少营养,孕妇身体机能也下降,病情加重。
如果孕妇患者妊娠合并肺结核的话,一定要注意做好产前的保健。如果是播散性或纤维空洞型肺结核未经治疗的患者,在怀孕6到8周的时候就应该进行人工流产手术,等到病情稳定后再怀孕。
在用药方面,孕期结核病的第一线药物为异烟肼(INH)、乙胺丁醇,用维生素B6可防止INH对胎儿潜在的神经毒性。第二线药物则以利福平,氨硫脲或卡那霉素为主,利福平在孕16周以后使用则更安全。病情基本控制后,应该再继续用药1~1.5年。如果是伴有高热、毒性症状明显的患者,可用对氨水杨酸加于5%葡萄糖液中,每日静脉滴注,持续1到2个月。等到病情好转后,再选用联合抗结核药物治疗。
分娩时期的话要注意热能的供应和休息,防止宫缩乏力。如需剖宫产者,行硬膜外麻醉为妥。产后注意出血感染。产褥期产妇要延长休息和继续抗结核治疗,增加营养,防止产褥期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