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把B超作为早孕诊断手段,因为如果太早检查的话孕囊还没发育根本无法看清是否怀孕,同时孕早期胎儿还处于细胞分裂、器官分化敏感时期,为慎重起见,孕10周之前如没有必要,可不做超声检查。可是凡事都有例外,孕早期B超适合什么情况呢?
1、停经时间不清,根据症状、体征难正确估计孕周者。
2、孕前或者早孕时有出现盘腔包块或子宫肌瘤的病人。需要B超检查协助诊断,为以后的治疗提供依据。
3、阴道流血及腹痛者,要排除异常妊娠,比如葡萄胎、宫外孕、稽留流产。
孕早期间B超是产前诊断重要的手段和非常时机,一些明显结构畸形如无脑儿可在妊娠10周作出诊断。超声检查无明显畸形,并不能排除胎儿畸形的可能性。正常情况下,妊娠早期应进行一次B超检查,以明确是否妊娠,并确定妊娠的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