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赴港生二胎算超生,但近年我国已放宽计划生育独子政策,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合法生育第二胎,无需冒着超生的危险赴港生二胎。而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中关于各地的规定有一定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城市户口及农村户口的差别上,我们先来看看城市户口生二胎的条件。
城市户口生二胎的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以按计划安排: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市(地)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申请生育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是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七)夫妻一方系非遗传性残疾或者因公致残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八)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另一方系未生育的。
我国关于农村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与城市有所不同。根据相关规定,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三)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五)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
(六)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
符合上述规定的农村夫妻即可合法生育二胎,而无需冒着赴港生二胎的超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