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5岁女童一场重病没了半个鼻子 住院5年不回家(2)

时间:2016-09-24    作者:小波

  被弃

  病愈后在医院病房住了3年多

  医院方诉状显示,最后诊断:暴发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脑膜炎奈瑟球菌B群),脓毒血症,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肺部感染,面部、四肢皮肤软组织感染并坏死,急性细菌性结膜睑缘炎……经过一系列治疗,小叶病情好转,2012年5月4日医院方建议转神经内科康复治疗,但小叶的父母胡某夫妇拒绝转科和陪床照顾小叶。

  同月12日,医嘱认为小叶具备出院条件。但胡某夫妇不同意,认为小叶应当继续治疗。2013年2月25日,医院方将《给小叶小朋友家属的函》送达给胡某夫妇,要求胡某夫妇到医院接回小叶。在2013年3月15日至8月27日,医院方4次将小叶送回家,其中3次小叶父亲胡某在家,但胡某拒绝接回小叶。

  据悉,入院至今,小叶父母共交了医药费500元,尚欠医院治疗费用40多万元。2013年年底,医院方正式向法院起诉,要求胡某夫妇将小叶接回,履行抚养义务,并且支付所欠医疗费40多万元。但两次开庭调解均告失败。

  自2012年3月15日后小叶一直在广州市妇儿医疗中心珠江新城院区儿科监护室生活,直到2015年8月被转至广州市南沙区妇幼保健院(广州市妇儿医疗中心南沙院区(筹建)),小叶在儿科监护室生活长达三年多。

  医院方表示,转院照管的原因是考虑到小叶继续留在儿科监护室,对其自身、其他住院病童和医院重要医疗设备构成安全隐患。而目前小叶能自行行走、进食,情绪稳定,可语言交流。

  审判焦点

  外鼻缺失是否可以出院?

  小叶的鼻部缺失能否治疗,是否可以出院?据悉,医院方曾于2013年10月15日组织院内整形外科、感染科、神经内科、耳鼻喉科副主任、主任医师会诊,另又组织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儿科、南方医院整形美容外科、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儿科、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儿科专家对小叶进行会诊,认为由于小叶目前处于生长发育阶段,鼻再造手术时机不能早于12岁,目前不宜接受整形手术。

  胡某夫妇认为小叶不具备出院条件拒绝接回,同时在2014年5月向天河区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要求医院方赔偿后续整形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该案目前仍在审理中。

  再审期间,医院方撤回了要求胡某夫妇支付医疗欠费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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