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捅杀3名男童 判死缓并限制减刑

时间:2017-02-25    作者:小波

精神病人捅杀3名男童 判死缓并限制减刑

▲图片来源于网络

  轰动一时的“10·24河源客家文化公园杀人案”日前一审宣判,因被告人刘纪平在案发时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有依法从轻情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纪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刘纪平听判后表示不上诉,该判决已经生效。

  2015年10月24日,河源市客家文化公园内发生一起儿童凶杀案,2名儿童遇害,1名儿童受伤。犯罪嫌疑人刘纪平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疑犯,警方更悬赏35万元,奖励提供重大价值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或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单位或个人,这也是广东省悬赏的最高纪录。

▎致命邂逅:公园捅杀三男童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0月24日12时许,被害人钟某某、朱某某、曾某某相约一起到源城区客家文化公园玩耍。

  13时50分,被告人刘纪平携带一个装有水果刀的米黄色环保袋,独自一人步行来到客家文化公园。在公园西门附近的湖边凉亭,刘纪平遇到被害人钟某某、朱某某、曾某某。

  随后,刘纪平提出带3名被害人一起上山抓鸟。4人沿着东面山坡小路,一直来到河源图书馆侧边的一水塘边草丛。刘纪平对3名被害人说草丛里面有很多小鸟,让3人进去草丛里蹲下抓鸟。

  3名男童走进草丛蹲下后,刘纪平突然拿出水果刀快速往3名被害人的头、颈部连续捅刺,将3人刺倒在地。接着,刘纪平取走了被害人钟某某身上的一块手表,因担心手表有定位功能,刘纪平将手表摔坏带走。

▎躲避监控:逃跑时走小巷

  法院审理查明,作案后,刘纪平往客家文化公园北边逃离现场,在经过一处废置的水塘时,他将作案所用的水果刀和钟某某的手表丢弃在水塘里,然后乘坐公交车在新风路市委党校站下车。

  为逃避监控,刘纪平进入一条小巷往回走,并将米黄色环保袋和作案时所穿的上衣、短裤扔掉。第二天,刘纪平坐车逃离河源。

  2016年1月26日,被告人刘纪平在江西省瑞金市象湖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悉,钟某某、朱某某当场死亡,曾某某被群众发现后送医院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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