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涉外婚姻 相关手续办理

时间:2017-06-07    作者:小鑫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上的开发,越来越多涉外婚姻的出现,但是,办理结婚手续的相关问题也就随之而来了,那么,华侨涉外婚姻要怎么办理手续呢,小编这就跟大家分享华侨涉外婚姻。

  1 、华侨在中国境外的结婚

  为了方便华侨在居住国结婚,我国法律历来鼓励华侨按居住国法律在当地办理或举行结婚仪式,并承认其效力。但根据《民法通则》“依照本规章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利益”的规定,这种婚姻的实质要件,不得与我国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若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均是华侨,驻在国又允许外国使馆办理登记的,也可到我使馆办理结婚登记。

华侨涉外婚姻

华侨涉外婚姻

  2 、在中国境内华侨、港澳台居民与内地居民结婚

  因此类婚姻主体无涉外因素,婚姻缔结地又在我国境内,因此,除结婚具体手续上有些特殊外,法律适用上均依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办理。

  申请结婚登记的机关的是:

  申请结婚登记的机关的是: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是其指定的机关。

  男女双方须亲自共同到上述指定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华侨涉外婚姻

华侨涉外婚姻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总之,在中国结婚,无论是中国公民与外国人,还是内地公民同华侨、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之间结婚,都需要遵循中国的法律,按照婚姻法等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和程序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等。如果在涉外婚姻登记结婚、涉外婚姻结婚手续,华侨、港澳台居民与在内地居民如何办理结婚手续?等等问题上还有疑问,不妨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他们都精通专业的法律知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你排忧解难,解决在涉外婚姻方面的各种问题。

  结语: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华侨涉外婚姻的相关内容,大家面临的问题是否都得到了解答呢,希望小编的文章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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