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梅毒孩子还能要吗 早发现早治疗(2)

时间:2016-11-22    作者:小鑫

妊娠合并梅毒孩子还能要吗

▎妊娠合并梅毒的起因

  目前,我国有流行趋势,不容忽视。随着孕妇梅毒感染增加,1岁内的先天梅毒亦较前增加4倍。

  患一、二期梅毒孕妇的传染性最强,梅毒病原体在胎儿内脏(主要在肝、肺、脾、肾上腺等)和组织中大量繁殖,引起妊娠6周后的流产、早产、死胎、死产。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孕妇几乎100%传给胎儿,早期潜伏梅毒(感染不足2年,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80%以上,且有20%早产。

  未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约为30%,晚期潜伏梅毒(感染超过2年,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孕妇,虽性接触已无传染性,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仍有10%。通常先天梅毒儿占死胎的30%左右。

  若胎儿幸存,娩出先天霉毒儿(也称胎传霉毒儿),病情较重。早期表现有皮肤大疱、皮疹、鼻炎或鼻塞、肝腺肿大、淋巴结肿大等;晚期先天霉素多出现在2岁以后,表现为楔齿状、鞍鼻、间质性角膜炎、骨膜炎、神经性耳聋等;其病死率致残率均明显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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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梅毒的危害

  妊娠合并梅毒的危害分为两种,一是对妊娠本身的影响,二是对胎儿的危害。

  一、对妊娠本身的影响:

  1、孕妇极易发生流产、早产、死胎等问题,一般都不顺利。其中流产的概率为35%以上。分娩的婴儿也多为梅毒患者,表现为先天性梅毒。

  2、患梅毒的女性通常都伴随不孕症,不孕的几率非常高。

  3、不经过治疗就怀孕,成功分娩的几率不到20%。

  4、孕妇在怀孕后感染梅毒,由于梅毒初期的高传染性,婴儿一般都被感染。

  5、梅毒孕妇第1、2胎常发生流产或死胎,第3胎分娩先天性梅毒儿,第4胎分娩正常活婴。

  二、对胎儿的危害:

  1、骨软骨炎及骨膜炎,尤以婴儿时期为甚。

  2、肝脾肿大、间质性肝炎及骨髓外造血。

  3、鼻炎、鼻梁下陷。

  4、慢性脑膜炎、动脉内膜炎、慢性咽炎、中耳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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