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是由苍白密螺旋体感染引起的慢性全身性性传播疾病,发生在妊娠期的梅毒叫妊娠梅毒,既可以是患者怀孕前形成,也可以是孕妇在妊娠期间感染所致。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妊娠合并梅毒的治疗以及原因和预防有哪些。
妊娠合并梅毒的原因
1、不洁性生活。不洁性交是感染梅毒的主要原因,梅毒几乎都是由性交接触引起。梅毒患者是传染源,传播性强、感染率高,通常在感染后7-60天发病。
2、自身免疫力低下。主要是指非性接触传染。主要是接触梅毒患者的分泌物或被污染的用具,如沾有分泌物的毛巾、脚布脚盆、衣被,甚至于厕所的马桶圈等,均可传染。
3、外伤感染。梅毒病菌可经皮肤或黏膜上的小小破裂伤口侵入体内,潜伏数日,病菌繁殖到足够的数目便开始发病。因此,要谨慎对待破裂的伤口。
4、通过母体传播。患有梅毒的准妈妈可以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多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
梅毒传播途径
性接触为梅毒最主要的传播途径,占95%。没有经过治疗的患者,在感染后1年内最具有传染性,随病期延长,传染性逐渐减弱,病期超过4年者基本没有传染性,偶尔可以经过接触污染衣物等间接感染。少数患者通过输入传染性梅毒患者的血液而感染。
准妈妈可以通过胎盘将梅毒螺旋体传给胎儿引起先天梅毒。患有梅毒的准妈妈即使病期超过4年,螺旋体仍然可以通过胎盘感染胎儿,胎儿也可以在分娩时通过软产道被感染。
妊娠合并梅毒的治疗
妊娠合并梅毒首选青霉素治疗,妊娠早期治疗有可能避免胎儿感染;妊娠中晚期治疗可使受感染胎儿在出生前治愈。梅毒患者妊娠时,已接受正规治疗和随诊,则无需再治疗。如果对上次治疗和随诊有疑问或本次检查发现有梅毒活动征象者,应再接受一个疗程治疗。妊娠早期和晚期应各进行一个疗程的治疗,对妊娠早期以后发现的梅毒,争取完成2个疗程治疗,中间间隔2周。
根据梅毒分期采用相应的青霉素治疗方案,必要时增加疗程。青霉素过敏者,首选脱敏和脱敏后青霉素治疗。
1、早期梅毒包括一、二期及病期一年以内的潜伏梅毒:芐星青霉素240万U,单次肌内注射,亦有建议一周后重复1次。
2、晚期梅毒包括三期及晚期潜伏梅毒:芐星青霉素240万U,肌内注射,每周1次,连用3次。
3、神经梅毒:青霉素G300万~400万U,静脉注射,每4小时1次,连用10~14日;或普鲁卡因青霉素240万U,肌内注射,每日1次,加用丙磺舒500mg,口服,每日4次,连用10~14日。
4、先天梅毒:血清学阳性准妈妈所分娩新生儿均应采用非梅毒螺旋体试验进行定量评价。若脐血或新生儿血中RPR或VDRL滴度高于母血的4倍,可诊断先天梅毒。对先天梅毒应作脑脊液检查,以排除神经梅毒。确诊的先天梅毒儿均应治疗,普鲁卡因青霉素5万U/(kg·d),肌内注射,连用10日。脑脊液正常者,芐星青霉素5万U/(kg·d),肌内注射,共1次。
妊娠合并梅毒如何预防
1、进行孕前检查。显性梅毒通过病史、体征即可诊断;潜伏期梅毒只有通过化验检查才能确诊。而潜伏期梅毒是导致妊娠梅毒发生的主要原因。所以,育龄妇女在计划怀孕前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如果发现自己感染了梅毒,应暂缓怀孕,先进行系统治疗。同时,应对配偶进行检查,并在医生指导下决定怀孕时间。
2、在妊娠3个月内进行筛查和驱梅治疗。如准妈妈被确诊感染梅毒,最好选择流产;也可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充分的驱梅治疗。因为在妊娠16周前,胎儿的营养由绒毛膜供给,绒毛膜由两层细胞组成,梅毒螺旋体不易穿过。到妊娠16周后,由于胎盘中的滋养层细胞逐渐萎缩,胎儿的营养供给已由胎盘代替,此时梅毒螺旋体可以顺利通过胎盘并进入胎儿体内。无论妊娠前是否进行过治疗,为了确保孕妇体内的梅毒螺旋体已无致病性,患者妊娠后均应再次进行充分的治疗。
3、检查结果可疑阳性时,应定期随诊复查和进行治疗。如果呈阳性反应,但滴度较低,则需排除假阳性情况(如自身免疫病、结缔组织病、病毒感染、非梅毒螺旋体感染)。在妊娠晚期,也有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假阳性反应的情况出现。在找不到出现假阳性反应的原因时,孕妇应进行驱梅治疗。
4、妊娠中晚期发现梅毒感染,应及时治疗并判断胎儿是否感染。判断的方法如下:
(1)B超检查。如果发现胎儿出现特征性头皮水肿,应怀疑胎儿感染了梅毒。
(2)应立即收集胎儿羊水进行暗视野检查,发现梅毒螺旋体即可作为胎儿感染的诊断依据。(3)在分娩时,若检查脐带及胎盘异常,可刮取脐带静脉壁及胎盘的胎儿面进行暗视野检查。可在婴儿出生后采集静脉血进行化验,如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持续上升或高于妈妈的水平即可确诊。
5、确定治疗方案,妊娠梅毒要及早确定治疗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