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是吃螃蟹的时节。但是不少孕妈妈都谈螃蟹色变,想吃而不敢吃的数不胜数。对孕妈妈们来说,没有什么可以比宝宝更重要的了,所以在饮食上是格外的注意。那么为什么怀孕四个月内忌吃螃蟹呢?
怀孕四个月内忌吃螃蟹
怀孕四个月内忌吃螃蟹
1、螃蟹性寒,易留有寄生虫,以及有些是用催生素喂大的,其中有激素成份,这些都是要考虑的因素;
2、虾和螃蟹的蛋白质成分与人类不完全相同,孕妇吃虾蟹容易影响到胎儿神经,特别是怀孕五个月胎儿并未完形时影响是有些的。
我国传统中医理论认为:螃蟹可以活血软坚并具有堕胎作用,食用后对早期妊娠会造成出血、流产之弊。螃蟹,性质寒凉,有活血祛瘀之功效,尤其是蟹爪,有明显的堕胎作用。 以现代科学来看,孕妇吃螃蟹可以导致流产的理论虽然没有很强的科学依据,但我们还是建议孕妇少吃为佳。即使没有证据表明螃蟹可堕胎,但因螃蟹中胆固醇含量较高,所以小儿、孕妇和患有某些疾病的人不宜过多食用螃蟹却是不争的事实。
螃蟹的食用禁忌
适宜食用及禁忌,一般人群均可食用
1. 适宜跌打损伤、筋断骨碎、瘀血肿痛、产妇胎盘残留、孕妇临产阵缩无力、胎儿迟迟不下者食用,尤以蟹爪为好
2. 平素脾胃虚寒、大便溏薄、腹痛隐隐、风寒感冒未愈、宿患风疾、顽固性皮肤瘙痒疾患之人忌食
3. 月经过多、痛经、怀孕妇女忌食螃蟹,尤忌食蟹爪。
怀孕四个月内忌吃螃蟹
食物相克
螃蟹不可与红薯、南瓜、蜂蜜、橙子、梨、石榴、西红柿、香瓜、花生、蜗牛、芹菜、柿子、兔肉、荆芥、甲鱼同食,会导致食物中毒;吃螃蟹不可饮用冷饮,会导致腹泻。
孕妇不能吃哪些海鲜
海鲜中含有高蛋白,以及丰富的钙和锌,对胎儿和孕妇本身都有非常有利的作用。孕妇适当吃一些鱼类、虾类的海鲜,对优生非常有益,另外吃一些海产品,如海带、紫菜等也能补充微量元素。但是,孕妇不宜吃螃蟹、金枪鱼、甲鱼等。
1、金枪鱼、剑鱼、鲨鱼、旗鱼、瓦鱼、大西洋马鲛等汞含量超标的海鱼,孕妇最好不要吃,以防止海洋生物携带的汞毒素危害胎儿神经系统发育。
2、甲鱼:甲鱼又称鳖,味道鲜美,营养价值极高,含有丰富优质的动物蛋白质,但是甲鱼性寒,有较强的痛经活络、散淤的作用,而且容易刺激子宫收缩,容易引起流产。
3、螃蟹:蟹属于寒性食物,一次进食过多的话,容易导致腹泻或过敏症状,对于孕妇来说,孕期不宜吃螃蟹,尤其不宜吃蟹爪。